处置资产建议: 一、 出售资产的定性: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有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有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有企业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 二、 要考虑企业搬迁后建厂的事项: 1、 用地费用:契税、耕地占用税。 2、 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3、 市政建设配套费。 4、 电力的增容, 5、 水、供暖、污水处理、道路的修建、 6、 厂房基础的平整。 (契税 5%、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 10元、营业税 5%) 7、 新建厂房的成本、机器设备的搬迁、调试费用。 8、 新建厂房的工期影响产值、利润。 9、 厂房、建筑物的建筑营业税价款的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款的 7%、3%、2%)。 有关文件附后: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取 得 财 产 转 让 等 所 得 企 业 所 得 税 处 理 问 题 的 公 告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0 年 第 19 号 成 文 日 期 : 2010-10-27 字 体 : 【 大 】 【 中 】 【 小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 第 二 十 五 条 规 定 , 现 就 企 业 以 不同 形 式 取 得 财 产 转 让 等 收 入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公 告 如 下 : 一 、 企 业 取 得 财 产 ( 包 括 各 类 资 产 、 股 权 、 债 权 等 ) 转 让 收 入 、 债 务 重 组 收 入 、接 受 捐 赠 收 入 、 无 法 偿 付 的 应 付 款 收 入 等 , 不 论 是 以 货 币 形 式 、 还 是 非 货 币 形 式 体 现 ,除 另 有 规 定 外 , 均 应 一 次 性 计 入 确 认 收 入 的 年 度 计 算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 二 、 本 公 告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30 日 后 施 行 。 2008 年 1 月 1 日 至 本 公 告 施 行 前 , 各 地就 上述收 入 计 算 的 所 得 , 已分5 年 平均 计 入 各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计 算 纳 税 的 , 在本 公告 发 布 后 , 对尚未计 算 纳 税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应 一 次 性 作为本 年 度 应 纳 税 所 得 额计 算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