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机动车典当合同JF-2024-005 典 当 行: 当 户: 签订地点: 履行地点: 合同编号: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JF-2024-005 天津市机动车典当合同 典当行(以下简称“甲方”): 当 户(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当金担保。为明确当票以外的其他事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当管理办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典当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车牌照号: ,车架号: ,机器号: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绝当后处分质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根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具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第四条:当金及借款期限当金: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金额: 整。 典当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费用: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1、乙方按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 ‰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当期在 5 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率按 5 日计算。2、乙方如需续当,应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的综合费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根据《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第六条:当金给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办理机动车质押手续后的当日,将当金、当票(客户联)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乙方保证对质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所质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质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质押物进行质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第八条:双方责任1、质押车辆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该车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2、质押车辆在甲方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转让、出租、出售、拆动(在当期内因车辆停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损坏除外)。2、在质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