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甘州区教育系统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单位名称:甘州区甘浚镇中心学校法人代表:工会代表:单位地址: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本合同由 (甲方)与 工会(乙方)签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别权益,更好地发挥女职工在单位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女职工与单位共同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进展”的原则,制定本协议。第二条 本协议由本单位行政与工会双方经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本协议对单位行政和工会具有同等约束力。第四条 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积极协助行政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女职工技能水平,共谋单位健康进展。第二章 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条款第五条 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和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卑视女职工。第六条 单位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参加制定及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别权益。 第七条 单位在公开招聘岗位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职工或者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 (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在单位的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福利待遇、执行国家退休制度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卑视女职工。 第八条 单位每年结合实际组织 1—2 期女职工科学文化技术培训班或者素养流动课堂,并对女职工的保健、劳动保护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第九条 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女职工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单位行政应予支持。 第三章 女职工特别权益保护条款第十条 单位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女职工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别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 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