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加工生产合同委托方:加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及加工价格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太阳能专用广告灯(以下简称“产品”)。产品的规格、数量和交货时间等以甲方提交的订单为准。第二条 订单的提交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交次月订单,明确订购的产品的规格、数量和交货时间相关事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订单后24 小时内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如乙方逾期未提出异议,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乙方接受订单。 2、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购的产品的数量、规格和交货时间等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变更要求后应无条件执行,如因订单调整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单数量合理安排原材料和包装等的采购,以满足甲方的订单需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和使用1、甲方负责提供的原材料包括:灯珠、透镜、透镜支架、灯具铝型材外壳、两端堵头+防水垫圈、PC 外罩、包装纸箱、泡沫袋、胶带(以下简称“甲供材料”)。甲供材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妥善予以保管,并合理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1铝基板2驱动电源3电线4辅 材 ( 含 玻 璃 胶等)5加工工费6税收 %6合计8大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供材料的行为进行监督。甲供材料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损坏、失窃等损失的,由乙方按实际价值负责赔偿。甲供材料的损耗率不得超过 1 %。乙方应该根据甲方提交的订单,合理的预测需要的甲供产品数量,并及时通知甲方交付甲供材料的具体数量和时间。甲供材料产品符合技术要求标准提供给乙方,乙方收到甲供材料时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 个工作日)对甲供材料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如乙方收货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供材料质量和数量均符合约定。甲供材料交付乙方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自然条件造成材料形变,颜色变化或者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包括:铝基板、电源连接线、堵头两端的驱动电源及其他加工辅材和辅料灯(以下简称“乙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变更乙供材料的品牌、规格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