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运输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龙翔富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博朗物流有限公司本着诚信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在二 O 一 O 年度内需发往约定的全国各地的全部产品。现将有关委托运输的合同内容约定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龙翔牌粘合剂,主要线路及运输价如下:产品名称到货地点运 价 ( 净重)元/吨到货周期备注 龙翔牌粘合剂汕头4303—4 天运 价 指 乙 方到 甲 方 公 司内 拉 货 和 送货 到 客 户 处的价格。东莞4504—5 天北京4505—6 天天津4505—6 天石家庄4005—6 天邢台4005—6 天杭州5005—6 天成都1401—2 天自贡1401—2 天仁寿1401—2 天二、若因市场价格变动,需调整价格,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调价通知,并说明调价理由(即成本变动的详细说明),经双方确认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后方可执行新价格,原则上市场价格上下浮动超过 10%才能提出调价,若未经认可,调价无效;若因价格问题无效达成一致,任何一方要因此终止合同,需给对方一个月时间调整新的合作伙伴,这一个月之内仍执行原合同价格,若任何一方强制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因此造成的价差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上述约定的货运价格包括零担、整车以及乙方到甲方公司内拉货和送货到客户处的价格。三、甲方根据市场需求,新增加到货地点的,乙方应首先及时安排货运车辆承运货物,其次再与甲方本着公平合作的原则另行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约定运价及运输时间和其它需约定的事项。本条所称的新增加的到货地点,系指除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到货地点的所属市场级城市以外的其它城市。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到货地点属同一市级城市管辖范围以内的,不属于本条所指的新增加的到货地点。四、具体的发货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发货通知单》为准。五、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单》后,整车货物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单》后二日内联系好车辆到甲方所在地将甲方的货物运走;零担货必须在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单》后三日内联系好车辆到甲方所在地将货物运走;但发往成都市内、自贡、仁寿以及在重庆市周边范围内且行程在一天以内的货应在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单》后的一日以内联系好车辆到甲方所在地将货物运走。若甲方所发的货物为急件的,则甲方应在《发货通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上注明急件,乙方则应在接到通知单后一日内联系好车辆将甲方的货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