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学习材料时间:2013 年 11 月 26 日 星期二 8:00am-8:30am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24〕1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为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安全监管监察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企业职工安全素养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高。但一些地区和单位安全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效性不强、投入不足、基础工作薄弱、执法偏轻偏软等问题,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压力。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贯彻科学进展观,实施安全进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途径;是防止“三违”行为,不断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 (二)总体思路。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仔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扎实推动安全培训内容法律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 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 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老师 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 (四)仔细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