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是学校生存和进展的一个基础。安全工作无小事,为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局面。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1、突出预防,消除隐患。 2、重视过程,讲究实效。 3、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4、个人考核和集体考核结合, 二、考核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以及师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防范工作,包括交通安全、集体外出安全、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课堂教学和活动安全、教室寝室办公室等财物安全、师生治安安全等。 三、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期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2、班主任安全教育工作考核纳入班主任期末考评。 3、如学校获得安全教育先进学校,且各部门和年级组主要负责人在全年安全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年终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由校长室讨论而定。 4、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损害事故的教职工要依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安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并未实行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根据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实行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