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施工规范一、作业条件1、开挖前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根据施工方案规定将施工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去除、解决完毕;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原则水平桩及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通过检查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3、场地表面要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挖设临时性的排水沟,降水井等,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方法;4、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地质资料,采用方法减少地下水位;5、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二、工艺流程拟定开挖的次序和坡度 沿灰线切出槽边轮廓线 分层开挖 休整槽边、清底 三、坡度的拟定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当挖土深度不超出下列规定,可不放坡、不加支撑:1、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2、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积粉质粘土:1.25m3、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4、坚硬的粘土:2.0m超出上述规定在 5.0m 以内时,当土含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址条件好,且地下无水,不加职称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四、开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基坑开挖前必须对支护构造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查合格后方可开挖;2、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向对口的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3、轴线桩、或水平桩有无位移;4、土壁、基坑有无渗水现象,周边有无裂缝;5、边坡土堆的高度、位置与范畴;6、施工进度、工程量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