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制度1
目的使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提高我院医保管理及绩效水平
范畴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
1 组织原则4
1 主任委员:院长
2 常务副主任委员:分管院长
3 副主任委员:院领导
4 委员:由医院医保办主任、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有关职能科室科主任、部分临床科室科主任、分院分管领导等
2 委员会构成4
1 委员会组员 37 名,其中主任委员 1 名,常务副主任委员 1名,副主任委员 4 名,委员 29 名
2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3 秘书 2 名
3 委员会委员管理4
1 聘任: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由医院院长提名,涉及有关医保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和医疗质量管理、病案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药事管理、信息管理等人员,实施兼职聘任制
2 人员调节: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组员发生变动时,应当由主任委员建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召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经全体参会人员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 委员会职责4
1 负责审议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奖惩并重的管理机制;4
2 负责审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计划,并对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规定执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
3 进一步一线,协助解决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
4 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专家组部分组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医院当年及三年的医保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委员会委员共同商讨医保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调节;并参加市医保及院组织的各项检查、医务鉴定、评审等工作
5 定时组织召开院领导主持的医保工作会议,适时召开医保专项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6 定时组织通报医保工作的总体方案、医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