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买卖合同书 卖 方 { 下 列 简 称 甲 方 } : 住 址 : 买 方 { 下 列 简 称 乙 方 } : 住 址 : 根据中华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方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 该车基本状况以下: 车 身 颜 色 车 牌 号码 二 、 甲 方 同 意 将 此 车 以 人 民 币 ( 大写 )转让给乙方。 三 、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四、车辆过户由 { } 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 }负责, 无条件协助 办理。甲方确保此车无盗抢,无任何经济问题,如出现任何有关车辆纠纷经济和违章问题甲方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五 、此合同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后来此车全部事务由乙方负责。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