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厂房的安全疏散3
1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种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 2 个安全出口近来边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不大于 5m
2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一种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拟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立 1 个安全出口: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等于 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出 5 人;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等于 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出 10 人;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等于 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出 20 人;4、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等于 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出 30 人;5 、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等于 50m2,经常停留人数不超出15 人
3 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运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最少有 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 厂房内任一点到近来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不不大于表 3
4 厂房内任一点到近来安全出口的距离(m) 生产类别 耐火等级 单层厂房 多层厂房 高层厂房 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甲 一、二级 3025- - 乙 一、二级 755030- 丙 一、二级三级 8060604040-30-丁 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6050不限50-50--45--戊 一、二级三级四级不限10060不限75-75--60--3
5 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表 3
5 的规定经计算拟定
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适宜不大于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