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参考***** 工程指挥部四工区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一、总则 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
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
经工区项目部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2 、项目管理人员须按本制度执行管理
3 、本工程各工种的班组应认真履行合同及本规定条款,凡违反本处罚细则规定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奖励标准1、对于严格执法、 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 元
2、阶段性验收过程中, 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业主、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班长(施工员)300~800 元的奖励
3、在施工过程中, 提出可行性高、 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 元的奖励
三、违约处罚细则 1 、不按图纸、标准图集、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施工
学习参考200-500 元/ 次
2 、发现图纸错误,仍按错误图纸施工
罚款 500 元/ 次
3 、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未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规格进场(含限时退场,未及时退场)并用于工程的
罚款 1000 元/ 次
4 、水泥、钢材、焊接接头、防水材料等,未经验收通过,直接用于工程
罚款 1000 元/ 次
5、回填土中有杂物未清理
罚款 50 元/ 次/ 处
6 、砂、石含泥量超标,使用时未冲洗并用于工程
罚款 100元/ 次
7 、验收时发现钢筋污染,未清洗干净
罚款 50 元/ 次
8 、验收时发现钢筋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罚款 100 元/次
9 、验收时发现底板钢筋放置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均匀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