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政策解读】如何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号),提升参保职工的职业技能,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个月(含 个月)以上。(二)自年月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补贴标准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元,中级(四级)为元,高级(三级)为元。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2 / 5 险,非本市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三申领程序(一)申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个月内,凭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登陆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快捷入口 →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二)审核。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托我市智慧社保系统在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初审。 对初审通过的人员,系统形成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名单 ”。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推送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登录市人社局官网“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结果查询”系统查询。对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请人员,应先行办理社会保障卡,再进行申请。(三)公示。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按月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对公示无异议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形成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3 / 5 (四)发放。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按月发放,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 “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发放表”,于次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中。四资金管理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支付的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