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第一节 总则1、为法律规范分包班组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定并执行《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2、本规定以监督分包班组按设计、法律规范、承包合同、发包方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约内容,法律规范分包班组的施工行为为目的。3、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发包方对分包班组的管理,建设发包方对分包方班组均参照本规定执行。4、对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5、分包班组按本规定接受处罚并不免除按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责任。第二节 细节一、分包班组管理及施工人员1、必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 50 元,管理人员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罚款 100 元。2、不按发包方要求私自更换,转包不合格班组或个人罚款 3000 元。二、施工准备及布置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架、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宿舍区布置等,不根据发包方总体安排布置每处罚款 50—200 元,并按整改通知的期限,每拖延一天罚款 50 元,罚款总额累加。2、建筑装修垃圾不根据现场指定位置堆放,不按时清运,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罚款 50 元,罚款总额累加。3、成品或半成品滞留、剩余材料不按现场指定位置堆放、回收、入库,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并按整改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罚款 50 元,罚款总额累加。三、物资管理1、材料物资三证齐全,未经检验或批准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 100元,并无条件拆卸,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 50 元,罚款总额累计。2、分包班组对已承包项目库留材料(提前三天)遗报,哄抢、变相挪用、每次罚款 100—300 元,延误工期每天罚款 100 元,罚款总额累加。3、偷盗物资材料每次罚款 100—1000 元,原价累加,送报公安部门处理。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法律规范违章施工,每人次罚款 10—50 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 20—100 元,罚款总额累加。2、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每人次罚款 10—50 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20—100 元,罚款总额累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在施工现场楼层内随地大小便,每人次罚款 50 元,罚款总额累加。4、现场内临时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电线,架空或挂墙按法律规范引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要规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