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1.1、为监督基地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组织形式、隐患整改。1.3、本制度适用于银鸽二基地各科室、各车间和岗位。二、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1—2024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 标准结构与编写规则GB/T 15498—2024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与工作标准体系三、职责3.1、安全科负责制订、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3.2、安全科负责组织基地级安全检查。3.3、生产部、设备部负责组织相关的专业检查。3.4、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检查。四、管理的内容与要求4.1、安全检查形式与要求4.1.1、安全检查实行综合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三种检查形式。4.1.1.1、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月常规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前检查。4.1.1.1.1、月常规检查:基地级检查每月不少于 1 次,由主管安全副总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主要以“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为中心进行检查。4.1.1.1.2、季节性检查: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汛为重点;秋季检查以防火、防风为重点;冬季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每季的第一月检查,每季度检查一次,由各科室、各车间根据专业分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4.1.1.1.3、节日前检查: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前,基地要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节前安全教育等进行重点检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1.1.2、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4.1.1.2.1、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要求和基地安全工作实际,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4.1.1.2.2、各单位应在设备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设备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检查。4.1.1.3、专业检查包括:工艺、电气、仪表、机械设备、安全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危险化学品、基地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基地房、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等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各分管专业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年不少于 2 次。4.1.1.4、日常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4.1.1.4.1、生产岗位人员必须严格交接班;4.1.1.4.2、非生产岗位人员应在工作前和工作中根据本岗位特点进行检查;4.1.1.4.3、车间安全员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