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盛房发〔2024〕4 号山西盛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法律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给大家,望遵照并监督执行。后附: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六日主题词: 安全管理 机构设置 通知 抄送:沁水县城乡建设局 山西盛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6 日印 发 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沁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建设单位负责人 路红书安全员 史勇进监理单位负责人 郭开基安全员 郭向超施工单位负责人6#9#10# 葛文平 7# 张江云8# 程红法施工单位安全员 6#9#10# 李建光 7# 张长青8# 王广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