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安全生产星级企业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各项要求,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工作,坚持以目标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企业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省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创建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发电企业
发电企业同时有基建项目时,必备条件对考评年度内所有已投产的设备进行考核,安全指标和安全管理部分仅对通过168(火电)或72(水电)小时,试运转满一年的机组(单元)进行考评
第二章 必备条件第五条 安全生产星级企业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个等级
第六条 必备基本条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二)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供热、火灾事故;(三)不发生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的交通、环保事故;(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五)不发生电厂垮坝、漫坝;(六)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七)不发生瞒报、拒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第七条 必备附加条件(一)四星级企业1
上一年度已获得“安全生产三星级企业”称号
考评年度内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 1000 小时以上
(二)五星级企业1
上一年度已获得“安全生产四星级企业”称号
考评年度内生产车间全部达到省公司“无违章车间”考评标准
第三章 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第八条 评价内容评价体系分为“必备条件”和“评价内容”两部分,只有达到“必备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相应星级的评价
评价内容又分为“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管理”两部分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九条 安全生产星级企业评价标准第十条 “安全指标”评分办法注:瞒报、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