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疏散性能化消防设计初探1 建筑消防法律规范执行的现状 1. 1 法律规范要求的基本原则 建筑消防设计的建筑耐火等级、装饰装修、防火分隔、防烟、排烟、防火间距、防爆设计、消防车道、消防用电、消防用水、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等等都是围绕着防止火灾发生、避开或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财产损失、降低火灾对社会和政治影响这几个方面来考虑的。因此,减少火灾危害的根本问题是抑制火灾的发生、避开或减少人员伤亡、避开或减少财产损失。 使用非燃材料、设置防火间距、设置易燃易爆气体浓度报警设施可以防止或抑制火灾的发生; 提高建筑和装修材料耐火等级、设置防火间距和防火分隔设施,可以阻止火灾蔓延或延缓火灾扩大时间, 延缓安全疏散设施和防火灭火设施的损坏时间; 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可以为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制造有利条件, 还可以抑制火灾蔓延;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尽快发现和及时扑救火灾; 设置消防车道有利于消防车及时到达, 尽快扑救火灾和抢救人员及物资等等。所有这些设施和设置的根本目的都是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也是所有消防法律规范的出发点。 1. 2 现行法律规范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建筑物所实行的消防措施, 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消防技术法律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审查监督的。这些技术法律规范对于我国的建筑物防火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 现行法律规范在执行中出现不少问题: 一是由于法律规范是明细条款式的规定, 设计人员在确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后, 只能根据消防法律规范逐条对比落实消防措施, 限制了设计构思的自由, 建筑功能、建筑风格、建筑艺术等方面的设计受到限制。另外, 许多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只依照法律规范条款进行设计, 少于思考, 甚至生搬硬套, 出现僵化设计, 不利于消防设计的进展; 二是由于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局限性, 许多设计的新思路、生产的新工艺、建筑新结构、使用的新材料都难于发挥运用; 三是由于法律规范针对的是普遍问题, 少于考虑建筑的特别性, 从而出现法律规范对一些建筑要求过分严格, 造成消防投资上的浪费, 而对另一些建筑要求又过于宽松, 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的现象; 四是由于法律规范制订的时间、空间的局限性, 无法包含新类别的建筑功能和构造, 出现法律规范真空, 尽管常常修订, 还是不能适应实际进展需要。 实际应用中, 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对高度为24. 1 m 或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