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部岗位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察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现状
3、负责制定、审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进展规划,参加审查事故预案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4、负责监督监察集团公司及各矿井安全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各矿井安全技措工程,安全投入的落实情况及其矿井新建、扩建、大修的“三同时”工作
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排查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职工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经验推广活动,督促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7、监督检查煤矿职工的安全行为,严肃检查制止干部违章指挥,定期评价干部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状态
现场检查员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8、监督检查涉及井下安全的煤矿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的质量,安全认证和运行情况
9、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处理,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提出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报有关会议审定
10、受理职工对各类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负责对职工提出的安全问题和安全工作意见做出分析答复,并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及时整改
11、监督检查各矿井搞好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对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或者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3、组织专业安监人员、安全员参加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指导监督各矿安检部门的日常工作
14、参加安全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15、协助有关领导负责对各矿井安全评估的组织、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