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监理奖罚制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那坡至平孟口岸公路工程建设总监办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监理奖罚制度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在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充分调动和保护全体总监办监理人员积极性,发挥其工作自觉性和制造性,促使其遵章守纪,消除监理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安全状态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以促进工程监理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在总监办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安全监理人员(包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办除精神鼓舞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1、获自治区、交通部安全检查通报表扬的,奖励 2000 元;2、获交通厅、新进展集团安全检查通报表扬的,奖励 1500 元;3、获交科院安全检查通报表扬的,奖励 1000 元。 4、在安全监理中有特别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总监办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总监办有关管理人员)。第二条:安全监理人员(包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企业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总监办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 1、以书面建议为准,奖励 500 元; 2、对安全监理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 100 元,以资鼓舞。第三条:对被区、市、集团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给予奖励1000 元。(总监理工程师 30%,安全监理工程师 15%、其他人员 5%)。第四条:在集团、交科院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事故责任的安全监理人员(包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除批判教育外,还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如下:1、受区级安全检查通报批判的,罚款 200 元;2、受市级安全检查通报批判的,罚款 100 元;3、受本集团、交科院安全检查通报批判的,罚款 50 元。 4、对安全监理工作不尽责任又不接受教育者,可给予辞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