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XXXXXXXXX 公司2001—12—01 实施1 说明本标准参照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质量验收,从设计、施工、效果及技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三级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验收可适当简化
2 定义本标准采纳下列定义
(1)安全技术防范(简称技防)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简称技防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特种器材
(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预防,制止重大治安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技防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 验收条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1 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论证根据《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规定,一,二级系统(工程)必须经初步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2 系统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2
1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应至少试运行一个月,并做好试运行记录(见表1)2
2 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依据试运行记录,提出系统试运行报告
内容包括:a)系统运行起讫日期,试运行是否正常;b)故障(包括误报警,漏报警)产生的次数,原因和排除故障的日期;c)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综合评述
3 试运行期间设计,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建立系统的值勤,操作和维护管理制度
3 技术培训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提供有关设备,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
培训内容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4 系统竣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