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监制部门:安 徽 省 建 设 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 协 议 书甲方:安庆市北部新城建设投资进展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富美达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名称: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宜秀区政务大楼)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中心村 承包范围: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宜秀区政务大楼)内装饰施工图等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宜秀区政务大楼)内装饰施工图等内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 年 1 月 20 日 (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1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仟伍佰伍拾捌万捌仟壹佰贰拾捌元肆角陆分 ¥:35588128
46 元(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法律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
工程投标答疑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