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安江二完小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营造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努力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逐步建立起法律规范合理的学校管理体制根据我校的校情和师情,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安江二完小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具体制度规定: (一)病、事假考勤管理办法: 1、病假办法: (1)教职工病假 1-5 天,每天扣除 10 元,根据病假处理,教职工还须向主管年级行政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
(2)教职工连续病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者,根据学期人平奖÷学期应出勤天数+10 元,作为病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3)病假一个月以上者,另加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2、事假办法: (1)教职工事假 1-5 天,每天扣除 30 元 (2)教职工事假一周以上者,根据(老师半年平均绩效工资金额+学期人平奖)÷学期应出勤天数所得金额,作为事假一天实际扣发的金额,有一天算一天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3) 事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得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和学期奖
3、长病假办法: (1)女职工因怀孕引起的身体不适或者疾病,无法正常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休息和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在人事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允许女职工请产前长病假,给予特别的照顾,时间以三个月至一个学期为限,中途不能用上班几天来中断连续的病假,影响学校正常的课务安排
(2)因身体疾病造成职工无法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较长时间治疗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市教育局批准,可以请长病假
长病假工资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长病假期间不参加学校的绩效工资考核(工伤和癌症病除外)
注明:女职工因怀孕需要请产前长病假,必须按时将医生出具的病假单交到学校办公室
职工在长病假期间不允许到其他单位工作,一经发现,学校将视作旷工
职工在长病假期间不享受学校所发的一切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