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小型轿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就汽车租赁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车型为 车号为 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按月租赁的,经双方协商每月租赁费为 元。乙方要先预付 元的押金。在租赁期间,乙方要提前按时付清每个月的租赁费,如发生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车辆。 三、按日租赁的,经双方协商每日租赁费为 元。乙方要先付费再租用,并预付 元的押金。 四、在承租期间,乙方要妥善使用和爱护所租汽车,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修,并承担一切维护、检修费用。 五、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最低车价 元给予赔偿;假如发生违章等处罚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如发生车辆损毁,在修理期间乙方在承担修理费用的前提下并负担当月或修理期间的租赁费。 六、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第三者债务连带责任。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退租,如退租应提前通知甲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八、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随意收回所租车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活动的。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由异议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期满结清租赁费后经甲方车辆检收确认无损毁的前提下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