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新川塔实业有限公司居间商销售合同合同编号: 供货单位:重庆新川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时间: 居间商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新川塔公司需货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如下协议:一、 合作形式:乙方就 工程向甲方订购一批 PE100 级给水管材,由甲方与丙方签订购销合同,乙方作为居间商与甲方合作
二、 价格:甲方供给乙方 PE100 级给水管材,按每吨 元向乙方结算(结算米重表附后)
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3 天通知乙方,其销售价格随着市场变动而变动
三、 产品的数量、质量验收及验收期限:产品数量验收及验收期限:甲方产品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或丙方须当即对品种、规格及数量进行当场验收(管件仅点包装件数即可),并最迟于次日在收条上签收,同时传真给甲方(原件以挂号信寄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收到该批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符合约定
若乙方收到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与甲方调拨单上品种、规格、数量不符时,乙方应在收条上注明,并于当日将详情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逾期视为验收无误
甲方在接到传真件的次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回复乙方
否则,视为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表示确认
四、 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期限:1、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注:请在双方约定的标准□内打√)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非国家标准即企业普通用管,按双方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甲方产品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乙方或丙方须当即对质量进行验收
若对某品种尺寸及外观质量有异议,应对该品种货物妥善保管,在发现问题两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收到该批货物的质量符合约定
4、乙方或丙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