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祥隆绿城项目工程部改造工程合同发包人(全称): 烟台祥隆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祥隆绿城项目工程部临时办公场地工程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前七夼村东二、 工程范围根据甲方现场要求及工程进度需要,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内容或甲方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内容,由乙方对项目工程部办公区零星工程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临时围墙;2. 拟改造建筑物内隔墙、门窗、内墙上原有预埋铁件拆除、地面瓷砖拆除;3. 拟改造建筑物内门窗洞口改造、修补,顶棚及墙面原有基层清理及抹灰修补;4. 拟改造建筑物屋面防水施工;5. 拟改造建筑物内装修工程;室外场地平整,道路路面铺装及修补,雨污水沟开挖、雨污水管道安装,检查井砌筑、花池、水池等附属构筑物砌筑及零星砌体施工、维修;6. 零星土石方、建筑垃圾外运、零星用工及机械台班;7. 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工程及非专业维修工程;8. 附件:二层改造项目清单、二层施工清单明细和工程部二层平面图。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但部分材料设备甲供,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电线电缆、设备、瓷砖、石材、配电箱等。除甲供材料外其他材料乙供,乙方应在施工前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报计划,由甲方定价后方可采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合同价款:采纳各个分项工程分别立项、独立计算的计价办法。1.本合同总承包价暂定 ¥ 6000 00.00 元,大写:人民币 陆拾万元整 ,具体金额待竣工结算经甲方与乙方双方核对后确定。2.本合同价款采纳 可调价格 方式确定。四、竣工结算1.工程计量:经甲方审定的竣工图结合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2.计价: 双方定价项目,按定价结算,不定价项目按下面方式结算: ① 室外及道路等零星工程: 执行 2024 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省价人工费 66 元 / 工日,市价人工费 50 元 / 工日,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的《烟台工程 建设时期标准造价管理》中准价。工程结算时按工程税前造价(不含市价人工费、发包人供料、双方共同定价材料及双方共同一次性确定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下浮 2 % 。 ② 室内改造维修工程: 执行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