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我领大家过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票据法律制度(一) 本章较重要,但难度不大,因此本斑竹将分四贴列示本章的知识点
本斑竹所列示的知识点是本斑竹个人认为的本章的重点、难点,因此这四贴仅供大家参考
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产生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是指作为产生票据关系的事实和前提存在于票据关系以外而由民法规定的非基于票据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以欺诈、偷盗、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个人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者盖章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的,二者必须一致,否则票据无效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票据无效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次权利)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第二次权利)
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
“我领大家过中级”《经济法》第七章 票据法律制度(二) 11
持票人对票据(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商业汇票)到期日起 2 年
持票人对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2 年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 6 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 个月
票据抗辩包括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