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武汉灵星新品饮料规划和整合推广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 合作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为武汉灵星新品饮料进行品牌规划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策划、创意、摄影、设计、制作、发布、监控等事宜。 二、合作期限项目服务期为壹年,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第二年的服务费视第一年的合作效果另行协商,但不得低于第一年的付费。 三、合作期间的项目内容1、策略类 品牌命名 竞争对手分析 目标消费者讨论 品牌战略规划(包括品牌定位、品牌价值、品牌愿景、品牌利益、品牌风格的规划)2、创意设计及制作类 饮料包装设计 饮料 VI 设计 平面广告设计(含杂志、报纸、户外广告设计) 影视广告创意及制作 广播广告 网络广告 海报、DM、货架、产品手册设计3、推广类 新品上市策略 年度推广计划年度主题推广策略、阶段性推广策略、促销策略 季度推广计划 月度推广计划4、媒介策略 制定区域媒介策略 提供创新媒体建议 媒介预算部分工作月—2024 年 5 月,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肆万元/月(¥40000/月),乙方完成全部工作成果后甲方支付余款陆万元(¥6000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进度款付款标准。根据乙方提交并经甲方认可的《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 以及乙方提供并经甲方认可的当月工作计划,甲方每月 10 日(节假日顺延)根据乙方上月实际进度完成情况进行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成果不能及时交付的,或者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行业法律规范、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甲方同时有权推迟付款时间。双方如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工作成果的法律规范标准、质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广告业协会、或者双方共同认可的广告机构、人员进行咨询。4、每次价款结算前,乙方应对甲方开具正规广告服务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六、第三方费用说明定义:本合同所称第三方是指为了实现本合同目的,由乙方委托的独立依靠自身设备、信息、人员和技术条件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公司、团体、个人。1、以下第三方费用经甲方认可,由乙方委托,费用由甲方承担:1)广告制作过程中所需要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印刷、模特、化妆造型、图片租赁、摄影器材租赁2)广告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