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州家事无忧家政服务合同甲方(消费者):乙方(经营者):广州家事无忧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家政服务内容乙方应该派家政服务员 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
1、 一般家政;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7、第二条服务场所:
第三条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试用期乙方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
试用期服务费 元人民币/日
在试用期内,乙方家政服务员达不到的约定技能要求或符合其它调换条件的,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调换要求后 3 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
甲方应按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实际试用时间支付试用期服务费
第五条服务费1、试用期满后,甲方 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
支付期限: □月/ □季/ □半年/ □年/向乙方支付,具体时间为:
支付方式: □现金 □转账 □支票
2、签约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一个月服务员工资 元、 个服务费 元
合同终止后,预付和服务费在扣除产生费用后,余额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
(说明:服务费不满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约定的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有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 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