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影视制作合同 甲 方: 北京京安公益基金会 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乙 方: 昆明蒙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24 年 12 月 1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委托方):北京京安公益基金会 云南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乙方(承揽方):昆明蒙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唱想文明交通 》公益宣传片 的影视项目(VCR)制作,于甲方所在地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设计制作影片项目(多个影片需分别排列):影片(VCR) 影片名称: 《唱想文明交通 》公益宣传片 影片格式: MPEG 制作规格: 16:9 制作长度(秒): 900 项目语种: 中文 交片形式: 数据磁带 二、影片制作期限:1
估计制作期限为 30 天
自 2024 年 12 月 01 日起乙方开始制作,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
如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影片制作相关资料或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令制作时间顺延,双方友好解决
三、影片制作资料的提供及影片制作要求:1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将影片制作资料所需的全部资料、图片交付给乙方,乙方须签字或邮件确认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的制作脚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制作脚本中应包括甲方的公益宣传片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
甲方在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甲方相关产品、企业专业文字及影片画面所需监控视频录像、实景拍摄素材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等资料
影片制作完成交付甲方后,该影片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享有全部影片的发布权、出版权和拥有原版带素材权
乙方应严格根据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