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PetroChina TianjinMarketing CompanyQHSE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编号:HBXS-TJ-CX16-2024成品油公路运输第三方承运控制程序版次:0/B发布日期:2024.9.20 实施日期:2024.10.20编制部门:营销部编 写 人:陈津应 审 核 人:尚宝春 批 准 人:程 勇文件修改记录更改方式文件更改通知单编号修改前修改后验证人生效日期页码版次页码版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石油天津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第三方承运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和控股公司。2 引用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华北销字(2024)143号2.3 交通部令 2024 年第 9 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以上标准应以其最新有效版本为准。3 术语及定义3.1 第三方承运:特指成品油由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专业运输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方式。3.2 承运方:具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所确认的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具备区域政府主管部门所规定的从事运输汽油、柴油等危险品运营的资格与能力,并取得 QHSE 认证的国家二级以上运输企业。4 职责 4.1 营销部调运管理中心是第三方承运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同时设立第三方承运管理检查考核小组,组长为公司业务主管经理,成员由公司、控股公司负责调运配送、营销、仓储安全环保、加油站管理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和负责该地区公路配送的承运方代表组成。负责与承运方签定油品配送合同、QHSE 服务合同和相关补充协议;建立健全成品油配送操作程序,跟踪监督配送计划的执行;负责跟踪监督承运方的达标工作,根据承运方准入标准,对承运方的资质、服务、安全、数质量、车辆设备和车辆运行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检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方 ,并对检查通报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检查时依据检查考核标准,仔细填写检查记录单,并留存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罚款项的当场开具罚款通知单,经当事人确认后,收取罚款。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承运方的选择与确定5.1.1 承运方应具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所确认的危险品货物运输资质,并具备区域政府主管部门所规定的从事运输汽油、柴油等危险品运营的资格与能力。5.1.2 承运方应具备国家交通部规定的二级以上运输企业资质标准,并取得 QHSE 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