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成都市著名商标复审认定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代理人(乙方):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 10 号天乐嘉苑 12 楼 1124 号联 系 人: 联系电话: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 商标(注册号: )申请成都市著名商标复审认定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 商标(注册号: )(以下简称甲方商标)申请成都市著名商标复审认定的材料整理及申报工作。二、甲方应按《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成都市著名商标申请认定条件,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各项文件和材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申报成都市著名商标所需材料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三、乙方自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负责甲方商标申请成都市著名商标复审认定相关内容的咨询工作。乙方应于甲方全面提供原始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合格的材料样稿,待甲方审定同意并书面确认后,由乙方印刷成册。四、乙方负责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申请复审认定甲方商标为成都市著名商标的申请材料,并在认定期间积极、努力协调甲方与行政主管机关的沟通与配合工作,协助甲方在其各项认定条件达到成都市著名商标复审的要求后,力争甲方商标尽早通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复审认定。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成都市著名商标复审认定申请材料的制作费、印刷费、代理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该费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全额支付。六、乙方的代理行为由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本代理合同完成或者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终止时结束八、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与本代理事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甲方材料内容,或将甲方材料作其它与本代理事宜不相关的商业使用。九、甲、乙双方应保守对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若违反,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0%的违约金。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或无故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如有尾款,还应继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2.乙方违约或无故终止合同,全部退还已收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解除本合同;3.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十一、若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