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NO: SLY-SR-12-01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甲 方: 西安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 方: 陕西绿一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利用自身媒体广告资源与甲方房产进行资源互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广告内容、位置、规格及期限1.1广告形式: 路灯灯箱 1.2广告位置: 咸宁路 1.3广告内容: 视甲方样稿而定 1.4广告规格:高 2 米,宽 1.3 米, 2 面 1.5发布期限: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28 日 ,壹 年 (以实际上画时间为准) 1.6照明时间:每天为 4 小时 照明时间应控制在 17:30 至 24:00 之内。冬、夏季照明时间根据市政路灯开启时间而开启,人流高峰期即 18:00-20:00 保证灯箱照明开启。1.7灯箱数量:140 个1.8乙方免费赠送甲方: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 LED 屏免费发布两个月(2024 年3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广告时间,每天滚动发布不低于 360 次,广告内容不低于 15 秒。2合同金额及置换方式:2.1 本合同总金额即广告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肆拾万 元整(RMB¥ 1400000 元整)。以上费用包括: 2.1.1 广告位租金、占地费用;2.1.2 广告发布费用及广告照明费用;2.1.3 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2.1.4 广告两次画面的制作及安装费用;2.1.5 政府审批、管理、税收费用;2.1.6 除上述费用外,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总价包死,不作任何调整。2.2 置换及付款方式:2.2.1 甲方为乙方预留其“ 暖山 · 西安 ”项目 8 号楼 10904 房源(以甲方楼盘市场实际销售折后价格计算:价值 ¥ 867622 元整)置换乙方上述广告发布权利;合同执行期间,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委托甲方对预留房屋进行销售,销售底价为 5800 元/㎡,销售期间该房源出售的收益与损失归乙方所有;待本合同期满后,如房屋未能销售出去,预留房源归乙方所有。2.2.2 广告费用减去置换房款后的超出部分,即 532378 元,甲方分两次支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付给乙方;甲方于合同签订后 15 个 工作日内以 支票或转账 形式支付给乙方 332378 元,作为该广告发布首付款;第二笔款项,即200000 元,甲方于发布期满满 3 个月后支付给乙方。剩余房款款项如若该置换房源在合同执行期间已由甲方代售完毕,该房屋款项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根据广告发布进度向乙方进行付款。广告发布六个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第三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