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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网络信息服务协议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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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产网络信息服务协议甲 方: 乙 方: 淄博万通房产信息中心根据省人大《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和市政府《淄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需进行网上合同备案工作,由乙方负责提供网上备案专项技术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责任与义务为确保甲方顺利进行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工作,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和技术支持:1、乙方提供网上技术服务平台,用于甲方进行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技术服务的目标:为确保能够顺利的进行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由乙方提供备案培训、备案系统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提供进行网上备案相应的专业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支持、上门服务等,以确保以便甲方能顺利进行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3、技术服务的方式: (1)乙方有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心机房相关的硬件、软件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网上备案平台系统畅通;(2)乙方向甲方提供每周 7×8 小时技术响应。包括:电话技术咨询、上门维护等;(3)乙方保证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平台的畅通、安全,如需进行正常的网络系统维护,会选择某种途径通知甲方;(4)乙方保证甲方网上备案数据安全。二、甲方责任和义务甲方应按规定向乙方及时缴纳房产网络信息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淄价字[2024]20 号文件执行,即商品房住宅 100 元/套,非住宅类1.50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每个入网企业免费配送一个密钥盘,每增加一个密钥盘收 1000 元/年。甲方如遗失、损坏密钥(经乙方认定确由甲方人为造成损坏),需重新办理密钥盘并支付密钥盘 1000 元。如甲方不再使用乙方提供的房产网络信息服务应及时办理密钥退还及此协议终止。三、其它1、甲方如变更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交付网络信息服务费的将不再缴纳。甲方如解除网上合同备案,已缴纳的网络信息服务费不退还。2、房产网络信息服务费按规定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转嫁给购房人,违者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的网上服务。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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