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房产销售代理协议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开发的 房产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销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销售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四至: 3、项目内容: 米层高住宅共 套,面积约 平方米; 米层高住宅共 套,面积约 平方米; 米层高商铺共 套,面积约 平方米;以上共计 套,总面积约 平方米
二、代理销售概况:1、代销模式: 地区独家销售代理2、代销期限:代理销售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未续签,按合同终止处理
三、销售进度(面积)界定:1、3
0 米层高住宅按房产证面积一倍计算;2、5
3 米层高住宅按房产证面积二倍计算;3、6
0 米层高商铺按房产证面积二倍计算;4、销售进度(面积)以每套房款 100%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为准,未交足房款的该套房屋面积则不能计入销售进度(面积),也不可将若干套房屋面积合并计算
四、销售价格控制:1、甲方负责该项目总体价格的统一制定(附销售价格表一份),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要求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乙方低于销售底价销售的,应向甲方承担实际销售价格与销售底价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之间的差额损失
2、乙方以高于销售底价的价格销售的,超出底价部分为销售溢价款,由甲乙双方按 7:3 的比例分配(甲方分得 70%,乙方分得 30%)
该溢价款分成与当期佣金一同结算
五、定金:1、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部分定金 万元人民币
于甲方领取预售许可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定金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