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 地 产 代 理 销 售 合 同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法定代表人: 职务: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2-1 号鸿泰大厦 B 座 901-902 室_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第二条 合作期限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 202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 30 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酬劳;保证销售环境的干净;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酬劳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销售价格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方签字同意。3.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执行;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