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书甲方: 乙方: 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 商贸城,并运作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1、项目名称: 商贸城(具体以项目报建名称为准)2、项目位置及四至:3、项目用地:规划总用地 公顷,规划净用地约 公顷(具风光积和容积率以批准的用地规划为准。)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上具体以双方确认并经规划许可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条 项目委托鉴于乙方具有房地产开发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管理能力,甲方经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为开发本项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本项目。第三条 项目委托的内容和取费方式1、本项目除土地取得(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征地手续,包括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工作)外,其它全部委托给乙方负责开发。2、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含办公用的一切家具和设备。提供车辆 4 辆(1 辆商务车,3 辆小车),费用由甲方承担。3、开发期间,乙方所有参加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全部由甲方负责,并另加 4 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其各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根据上海市行业的平均工资的 1.2 倍计算。乙方不另外收取管理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本项目采纳成本加酬金的结算方式。前期工程费根据乙方提供正规发票按实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根据审计结算为准。甲方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和配套费的总额的22%作为酬金支付给乙方。第四条 项目核算1、本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始的各项成本、税费及投入由乙方独立核算,乙方独立建账。因本项目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由乙方承担。2、项目总投资最后由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决算机构审定。第五条 项目资金的管理1、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从信用社贷款,甲方协通过村民联保、村委会担保的方式予以协助。2、乙方为开发本项目应设立项目专户,专门用于本项目资金往来收付。3、项目开始后,由项目专户直接向土地部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规费收取单位等相关机构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4、甲方对乙方项目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审查项目专户资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