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居间合同(出售) ………………………………………………………………………………………………………订约日期 :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将房地产委托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出售,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另行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乙方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合意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循。第一条:房地产情况、权利存在情形(一) 、房地产情况地址: 市 区(县) 路 弄 号 室权利证明资料○产权证○预售合同○其他 权利来源房地产权证号权利人证件号码房屋状况所有权性质建筑面积类型结构所处层数 总计层数竣工日期土地状况权属性质用途使用期限使用面积使用类别○住宅 ○商业店面 ○办公用房 ○工业厂房 ○娱乐 ○其他(二) 、权利存在情形抵押权○无○有 抵押权人: 抵押金额: 抵押期限:租赁权○无○有 租期至 年 月 日止可否随时交屋○可○不可于 年 月 日交屋房屋使用状况○无缺陷违章搭建○有权利限制状况○有相邻关系○正常○有缺陷○无○无○不正常其他*甲方保证提供的该房地产相关权利证明资料真实,提供的该房地产状况与实际状况相符。第二条:委托价格及收受房款条件如下:(一) 委托价格委托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美元 元整,共计人民币/美元 元整,本委托价格系甲方同意出售本房地产之价格,成交后甲方应另行负担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酬劳及交易所产生之各项税、费。(二)收受房款条件如下:1、 存量房交易(1)买受方办理购房抵押贷款(房款总额扣除可贷款金额后,余款按如下方式收取):第一次 签订买卖合同时,收受总房款 %。第二次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产权转移申请之日起 1 日内,收受其余额。第三次 银行贷款金额,于银行发放贷款时,一次性收取。(2)买受方不办理购房抵押贷款(房款总额按如下方式收取):·第一联 (黄)契约部 · 第二联 (白) 客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次 签订买卖合同时,收受总房款 %。第二次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产权转移申请之日起 1 日内,收受总房款 %。第三次 交付房屋,买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时,收受总房款 %。2、 预售合同权益转让(预售屋转让)(1)买方办理购房抵押贷款(房款总额扣除可贷款金额后,余款按如下方式收取):第一次 签订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时,收受总房款 %。第二次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权益转让登记之日起 1 日内,收受其余额。第三次 银行贷款金额,于银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