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项目代销协议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 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 真:甲方为“ ”楼盘项目之产权人/开发商,现委托乙方为该项目之外围联动销售代理人。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就甲方开发的“华业丽景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义销售(下称“代销”)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代销物业(1)项目名称(登记名称): ,推广名称: 。(2)项目位置:位于 ,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范围为 。乙方代理楼盘数量以实际成交为准。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止。三、合作方式乙方负责收集意向购买客户的相关信息,上报甲方备案,并负责带领客户至项目地址,介绍给甲方专门的对接人员进行洽谈及促成交易的相关工作的跟进。四、结算方式1、当下述条件全部满足,视为单套物业已出售且乙方完成代销,甲方应就该套物业与乙方结算代销服务费用:(1)甲方已收取定金且购房人已付首付款; 1 / 1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购房人已经与甲方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3)实行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或实行按揭贷款购房的购房人已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2、代销服务费用的标准(跳点计算)(1)乙方代销成功,代理期限内总成交额在 80 万以下(含 80 万元)的,代销服务费用为销售总成交金额×5%;(2)乙方代销成功,代理期限内总成交额在 80 万元以上(不含 80 万元),代销服务费用为销售总成交金额×8%。3、代销费用的结算(1)购房人支付的定金由甲方收取,购房人的定金、首付款等购房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2)每月月底,甲方就乙方当月介绍客户中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支付的全部购房款数额或实行按揭贷款方式的购房人在按揭银行放款之后的房款数额进行统计,甲方应就当月实际总成交额,参照上述代销服务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代销费用。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4、买卖过程中违约情形的处理因购房人违约(包括购房人因贷款政策变动、已办理贷款等非甲、乙任意一方原因导致按揭银行无法审批放款等)而没收的定金、或收取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按 50%:50%的比例分成,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