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警种联动方案 当今,犯罪的特点和严峻的形势迫切需要我们建立健全多警钟联动的经侦协作机制
如何实现经侦牵头,各警种、各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圆满完成严厉打击犯罪“破案会战”任务,是当前值得研究思考的问题
(一)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多警种联动的必要性
犯罪案件侦查是一种对特殊案件的特殊侦查,多警种联动的必要性是由犯罪案件侦查的特点决定的
1、犯罪案件的侦查,多是从报案材料、情报线索开始的
因此各警种间的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线索协查、案件移送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奠定了基础
2、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案情的多样性,犯罪案件往往具有较高的智能化和专业化特点,有的犯罪嫌疑人对专业知识技能的精通,使其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
正是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和犯罪嫌疑人的专业性决定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不是单凭一个经侦部门可以完成的,只有围绕不同类型的犯罪案件整合各警种的优势资源,才能及时 解 决经济犯罪案件复杂的一面
3、及时 追 缴 赃 款 赃 物 ,是侦查犯罪的重 要环 节
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脏 款 的转 移等 逃 避 侦查的活 动已 日 益 隐 蔽 和迅 速 ,因此保 持和治 安 、刑 侦、网 监 、技侦的多警种联动机制,也 是在 侦查经济案件中赃 款 赃 物 的及时 追 缴 的重 要途 径
(二 )建立经侦牵头,治 安 、刑 侦、消 防 、网 监 、技侦多警种联动的打击犯罪新机制
近年来,从打击发票犯罪“深入行动”到打击假冒伪劣“亮剑行动”,我们深刻体会到多警联动模式的重要性
要形成多警联动模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实行“重大犯罪案件及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亲自指挥制度
犯罪案件的特点决定了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特别强调组织指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指出:重大、特大案件的侦查工作由侦查部门的负责人指挥,必要时,犯罪地,发案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