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葛洪义主编的版本 一、名词解释 1 、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 、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 、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 、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 、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 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 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 得 利益 的一种手 段 。 8 、权力:权力是合 法确 认和改变 人 际 关系或者 处 理他 人 财 产 或者 人 身 的能 力。 9 、人 权:人 权是指那 些 直 接 关系到 人 得 以维 护 生 存 、从事 社会生 活所不可缺 少 的最 基 本权利,是人 类社会最 高 形式的、最 普 遍 的权利。 1 0 、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 的行为规范对人 的行为所产 生 的影 响 。 1 1 、法律的指引 作用:法律为本人 的行为提 供 了 一个标准和模 式,引 到 人 们 选 择 合 法的行为方式,也 可以预 测 到 自 己 在某种情 况 下 选 择 何 种行为方式。 1 2 、法律的预 测 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 们 可以预 先 推 测 出,在特 定情 况 下 别 人 将会如何 行为以及自 己 应如 何 行为。 1 3 、法律解释:在法律的运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进行理解、阐明进而实现运用目的活动。 1 4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的基本性原理和重要准则的综合体。 1 5 、法律规则: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1 6 、法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