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混砂浆施工方案 (一)应用技术 1、一般要求 <1>干混砂浆在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防止受潮。普通砌筑砂浆、普通抹灰砂浆、普通地面砂浆、自流平地面砂浆、无收缩灌浆砂浆保存不应超过3 个月,其它干混砂浆保存不应超过6 个月。 <2> 露天施工时环境温度与基层温度均不得低于5℃,所使用的材料温度也应在5℃以上,施工现场风力不应大于5 级,雨天室外不得施工。 <3> 干混砂浆所使用的基层应平整、坚固、洁净;前道工序留下的沟槽、孔洞应整修完毕;应根据产品使用说明决定是否对基层进行洇湿处理。如基层平整度超出允许偏差,可用适宜砂浆找平,找平砂浆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拌合用水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J 63《混凝土用水标准》的有关规定。施工时,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用水量拌合,不得随意增减用水量。 <5>干混砂浆宜采用机械 搅 拌。若 使用手 持 式 搅 拌器 ,应先 按 产品使用说明规定的拌合水倒 入 适当 容 器 中,然 后 在搅 拌状 态 下将 干混砂浆缓 缓 倒 入 ,将 物 料搅 拌至 均匀 、无结块 状 态 ,静 置 约5min,让 砂浆熟 化 后 再 次 搅 拌即 可使用。一次 搅 拌量应适中,应在可操 作 时间 内 将 拌合好 的砂浆用完。如采用连 续 式 混浆机,应调 整用水量使砂浆符合适宜稠 度。 <6>施工完成 后 应按 产品使用说明要求进行必 要养 护 。 <7>施工中应严 格 遵 守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程,防止污 染 环境。 2、普通砌筑砂浆、普通抹灰砂浆和 普通地面砂浆 <1>普通砌筑砂浆适用于砌筑灰缝 不小 于8mm,且 符合GB 50203《砌体 工程施工质 量验 收规范 》规定的砌筑工程;普通抹灰砂浆适用于一次 性 抹灰厚 度在10mm 内的混凝土和 砌体 的抹灰工程;普通地面砂浆适用于地面工程及 屋 面找平工程。 <2>普通砌筑砂浆、普通抹灰砂浆和 普通地面砂浆施工技术要点 : (1)应根据基面材料的吸 水率 不同 选 择 相应保水率 的砌筑、抹灰砂浆。加 气 混凝土制 品应使用高 保水砌筑、抹灰砂浆;烧 结砖 、轻 集 料空 心 砌块 、普通混凝土空 心砌块 应使用中保水砌筑、抹灰砂浆;灰砂砖 和 现浇 混凝土应使用低保水砌筑、抹灰砂浆。 ( 2) 普 通 砌 筑 砂 浆 施 工 时 ,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 轻 集 料 砌 块 、 普 通 混 凝 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