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都县古田新区一期公租房工程“打非治违”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致:于都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全面落实县质监站“打非治违”安全隐患的文件精神,我公司项目部特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意见,成立了“打非治违”自查自纠领导小组,于 11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开展了“打非治违"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查出来的隐患逐条安排整改落实,现将自查自纠阶段情况呈报如下: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为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部成立了“打非治违”自查自纠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唐尧为组长,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为成员
二、我项目工程开展自查自纠情况(一)对照重点内容,逐条排查落实根据国家、省、市及县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我们对检查内容认真进行了逐项自查,自查结果如下: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的;经自查我公司不存在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与现象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经自查我公司项目部不存在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我公司一直以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文件进行生产,没有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停产整顿过
“三超"生产的;经自查我矿不存在“三超”生产行为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对照国务院 446 号令相关规定对全矿进行全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没有查出规定中的十五重大隐患
经自查我矿无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情况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各级管理部门来我矿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认真的编写整改方案进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