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槽乡中心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健康体检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教职工的关怀和健康管理,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安心于教学,根据绥教通2011 (71 )号 < 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会会员信息库的通知> 和大党通 2013(93) 号等文件精神,经征求多方意见,拟定在2016 第四季度组织教职工健康体检,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健康体检人员范围1
全乡在职教职工(含中心幼儿园);2
退休教职工自愿参加体检的人员;3
学校临聘人员即保安和炊事员;4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
二、体检项目及医院男同志项目建议:心电图、胸片(DR) 、血常规、尿常规、口腔科、甲状腺彩超、 肾功能、 肝功能、 血糖、血脂、CEA(定量)、AFP( 定量)、腹部 B 超(肝脏、胆囊、肾脏、脾脏、胰腺)、13C 呼吸实验、动脉硬化检测、泌尿系超声
女同志项目建议:胸片( DR) 、血常规、尿常规、红外线乳房检查、妇检(滴虫、霉菌、脱落细胞检查)、口腔科、甲状腺彩超、肾功能、肝功能、血糖、血脂、CEA(定量)、 AFP( 定量)、腹部B 超(肝脏、胆囊、肾脏、脾脏、胰腺)、 13C 呼吸实验、动脉硬化检测、阴道超声
体检地点: 市级医院体检中心
三、健康体检时间2016 年 10 至 11 月(具体以医院通知时间为准)
四、体检费预算1.体检费标准:根据体检项目与医院商定为准
(男 591 元,已婚女 671 元
此价是乡政府2013 实施的价格)
各类人员体检费分担标准,最终与体检医院商谈价再通知
五、其它事项1.各校(园)要切实做好教职工体检宣传工作,做到细心宣传,精心组织,人员不重不漏,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健康体检须知》
2.愿参加体检人员要以校(园)为单位报名登记,要按规定自觉缴纳个人出资的体检费,并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前将《教职工体检花名册》交中心校吴远林主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