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自有房屋的一部分租给乙方作为营业之用,现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出租房屋的位置,范围及面积
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位于宁乡县玉潭镇春城南路 328 号第一层(不含车库)二、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经营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交房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后每年递增 %,房租提前半个月支付
期满后,假如乙方退租或甲方提出要另行出租,双方均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原承租方
四、租金为一年总额: (¥ )
交房之日付 (¥ ),租金一年一付,假如不涉及相关费用,押金在终止租赁时退还乙方五、租用房屋所支付的卫生、水电、租赁税及各项相关费用,由乙方向各部门按期足额缴纳
否则:如给甲方带来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之前已收取的租金、押金不退
六、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损坏墙体及水、电等设施,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或转租所租房屋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押金不退
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损坏室内原有装饰及墙体结构
甲方不承担乙方所有装修费用
七、乙方应注意水电安全,如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给甲方造成灾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部分责任
乙方自己的财务,由乙方自己保管,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一方违约,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