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2024JXZ31003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王伟承租方(乙方):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永清镇二堡村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王伟注册地:永清镇二堡村承租方(乙方):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大庆市让胡路区昆仑大街 75 号工商营业注册号:23060010000073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中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签订本合同。2. 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房屋坐落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二堡村,房屋面积总计 300 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结构, 房屋质量标准为合格,出租房已依法取得房屋出租资格。3. 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房屋用途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大庆管道第一项目部住宿、食堂、库房使用。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4. 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为 365 天, 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开始至 2024年 07 月 09 日 止。承租方如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应提前 30天通知出租方。5. 租金、租金结算及租金调整:5.1 租金合计数为:54200 元(大写:伍万肆仟贰佰元整)。租金为含税价格(包括房租、水电费和网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租赁房屋数和租赁时间根据实际使用结算。5.2 租金按半年结算:承租方应在入住一个月内支付出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半年租金,半年后第一个月内支付下半年租金。5.3 税款及发票:出租方应出具承租方认可的国家统一税务发票;以上合同价格已包括税款。6.其它费用租赁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费用,根据房屋所在地收费标准执行。7.双方权利义务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外,双方还有下列权利、义务:7.1 甲方权利7.1.1 按约收取租金7.1.2 出租房有权要求承租方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有权要求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7.1.3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7.1.4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7.1.5 合同签订时,出租房应如实提供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协议)、房屋平面图等相关证件。7.2 甲方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