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风险防范【引言】我们在提供房地产租赁领域的诉讼及日常法律服务过程中,反复地会遇到一些同样的问题、同样的争议,这些问题和争议映射到房地产租赁合同上,就是我们所关注的审查要点。针对这些审查要点,假如能够习惯性地以诉讼思维即风险防范意识去为客户设计核心条款,无疑将达到诉与非诉的潜在和谐。下文,我们将抛砖引玉,尝试这一“基础工程”建设。【解读】一、出租物业的面积对于出租物业已有房地产权证或业经法定机构出具测量报告的(常见于房屋、写字楼、厂房、商铺的整体租赁),合同双方最好将房地产权证或测量报告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约定为租赁面积,并将房地产权证或测量报告作为合同附件。〖推举条款 1〗对于出租物业未有房地产权证或未经法定机构出具测量报告的(常见于商场、写字楼的部分租赁),合同双方最好共同聘请一家中介测量机构对租赁面积进行测量,并共同派代表参加测量的过程。在测量结束后,合同双方代表应就测量结果进行确认,并将测量报告、测量图表作为合同附件。〖推举条款 2〗〖推举条款 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栋】【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详见附件【房地产权证】)〖推举条款 2〗租赁面积:以双方共同指定的【中介测量机构名称】实地测量的面积为最终确认的租赁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附件【测量报告】),包括租赁物业的玻璃门、店面、租赁物业范围内的建筑结构、设备设施所占面积,以及租赁物业与其他承租人租区的隔墙所占面积的一半,租赁物业与公共区域的隔墙所占面积的全部。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涉及需要以面积计算相应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推广费等)金额的,均按租赁面积计算,任何一方不得以建筑面积及/或套内建筑面积对租赁面积提出异议。二、出租物业的用途对出租物业的使用要符合法定用途,这看似简单的法律常识在实践中间或也会被忽视,这与主管部门疏于监管和合同双方贪图小利脱不了干系。实践中,我们曾遇有如下情形:1.住宅变办公。在住宅小区中,我们有时候突然会发现××公司的招牌,其中,从事对外贸易的公司在深圳较为多见。2.厂房变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