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甲方:大通县人民政府乙方:西宁五丰实业进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大通县种猪场承包经营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包对象和范围甲方将授权经营管理的大通县种猪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大通县种猪场的资产详见附件 1。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三 年,自二 00 八年九月十日至二 0 一一年九月十日。三、承包费用及交付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按猪场移交时现账面净资产值的一年期存款利息 4.14%支付,首次交纳时间为猪场资产移交次日起满一年之日,以后每年缴费以前次缴费之日类推满一年之日向甲方交纳。四、承包期投资及进展承包期间,乙方将根据市场需要在原猪场经营规模的基础上进行再投资、扩大经营规模。五、承包经营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大通县种猪场后,乙方对大通县种猪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绝对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六、资产移交协议签订生效后十日内甲方将本协议附件 1 所列资产向乙方完成移交。七、员工安置甲方所属猪场现有职工 24 名,仍然保留事业单位身份,乙方根据需要聘用甲方所属猪场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的由甲方负责办理退休手续,并按劳动合同法管理使用,乙方未接受的职工或在使用过程中原猪场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或不能胜任工作,由乙方退回甲方,甲方负责安置。 职工名单见附件 2八、职工待遇乙方接受的甲方原猪场的职工待遇,原则上不低于现有工资标准和待遇,承包期间如产生经营利润,乙方按经营净利润总额的 2%计提作为留场职工奖励。 九、投资资产产权界定乙方承包期内投资形成的新资产归乙方享有,在协议终止时能移动的由乙方收回或与甲方协商折价转让给甲方不能移动的以购买价适当折价或以评估价转让给甲方。十、债权债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承包甲方大通县种猪场前,猪场对外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原猪场享有和承担,承包后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清偿。承包期间,如发生乙方承担甲方 猪场承包前的债务,乙方有权从应交纳的承包费中扣除,不足部分优先以大通县种猪场资产清偿。大通县种猪场原债权债务见附件 3十一、政策性债务减免和资产增加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努力促成甲方大通县种猪场对外负债得到减免或争取到扶持资金,上述原因为 猪场带来的利益归乙方享有。十二、承包期间的财产增值和收益的归属乙方在确保甲方移交的资产完整性和依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