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术合同签订须知 一、技术合同的概念、内容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酬劳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法律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技术合同的类型 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类。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讨论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就专利所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办理技术合同的审批程序 凡以学校科学技术成果为标的且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的技术合同,统一由科技处代表学校进行管理。科技处主管处长作为横向技术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取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在委托权限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科技处根据合同标的额度,经审查同意后在合同上加盖西安交通大学合同专用章及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 (一) 5 万元以下(含 5 万元)的合同,由所在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或科研副院长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学院审查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 5 万元至 30 万元(含 30 万元)的合同除办理(一)中所要求的程序外,还需交由科技处相应职责人员审查,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三) 30 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办理(一)、(二)中所要求的程序外,还需经科技处主管处长或主管审查,在《审查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