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中山大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2024 年 1 月填 写 说 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六、中山大学对外签署技术合同,必须由中山大学法人(校长)或其委托代理人(科技处领导)审核合同内容并签署。如项目负责人自行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涉及法律问题由课题负责人自行承担。七、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 A4 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5 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八、合同经签约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后,需交合同原件一式 3 份至科技进展讨论院,以便科技进展讨论院代办合同登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37 号)要求,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我校部分提供技术性、知识性应税服务的业务活动从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技术服务合同不属免征增值税范围,因此不具备申请免征增值税的资格,需要征收合同金额 6.39%的税费。由于我校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财务处到国税局办理,具体流程详见中大财务〔2024〕229 号通知。九、中山大学科技进展讨论院于课题组提交技术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审核;待审核程序完成,签约双方确定技术合同最终版本并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程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